在熊狼山中,有两种生物无疑是最为强大的。
熊和狼,他们是这里真正的霸主。
在熊类之中,狂暴熊王无疑站在了所有生物的巅峰,只要它们开始发狂,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敌人,都唯有转身逃遁的命。
而除了狂暴熊王之外,就属白眼狼王最为著名了。
白眼狼王最大的特点就是智慧极高,它们是狼群中真正的王者。在它们的指挥之下,能够让同等的狼群发挥出翻倍,甚至于是更为强大的力量。
虽然在个T实力上,白眼狼王并不强大,但是入山的猎人们宁肯遇到狂暴熊王,也不愿意与白眼狼王打交道。
遇到了熊王,只要分散逃遁,多少还是有着一些生还的希望。但若是遇到了白眼狼王,那么在这只通灵的畜生指挥下,只怕很难逃脱狼吻了。
这一次郑浩天的突然爆发,将狼群和白眼狼王全灭,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同样的,白眼狼王之皮在城市中绝对可以卖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天价,单单这一张完整的狼皮,其价值就已经足以超过三十多头黑熊了。
林廷犹豫了一下,突地道:“威华,浩天,今天发生的事情除了余叔之外,不要向任何人提及。”
余威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,郑浩天的眼中则是闪过了一丝感激之sE。
他先前的怯弱和后来的疯狂,都是不正常的表现,怯弱会让人笑话和歧视,疯狂会让人害怕和恐惧,甚至于是不敢与他相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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