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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英铁了心要留在上海。周平平拗不过,也帮她留意着招工的消息。跑了几条街,最后在商场里找了份卖鞋的活儿,底薪不高,但有提成。罗英入职那天回来高兴得跟什么似的,叽叽喳喳说店长夸她了,还说干得好能转正。她说等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请周平平吃饭,让他点最贵的。
周平平听着,也跟着笑。
这几天周延赫不在,周平平也没回净园自讨没趣,日子反倒过得松快了不少。单位里没人再往他桌上堆材料,他按点下班,回家炒两个菜,蒸一锅米饭,甚至还胖了两斤。
那些长年压在他头顶的东西,好像暂时挪开了,露出一小块透气的天。
傍晚下班,档案馆门口的路灯刚亮起来,周平平推着自行车走出来,一抬头看见罗英站在路边。
“哥,你下班了?”
他愣了一下,车都忘了支:“你怎么来了?你下班了?”
罗英穿了件水红色的薄外套,头发盘上去,露出干净的脖颈。眉毛描过,嘴唇上也点了点颜色,整个人鲜亮了不少。她背着手站在路灯底下,笑盈盈地看着他,脸上的得意遮都遮不住。
“我跟领班请了二十分钟假,回头补上就行。”她往前蹦了半步,“哥,你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?”
周平平愣了两秒,忽然“啊”了一声。
罗英“唰”地一下从背后拿出一个小蛋糕,白奶油,顶上缀着一颗红草莓,蜡烛歪歪地插在正中间。
“生日快乐,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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